劳谦君子有终。吉。子曰。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语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慎斯术也以往。即始而见终也。亦因该果海义。致恭以存其位。令终以全始也。亦果彻因源义。
亢龙有悔。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不出户庭无咎。子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子曰。作易者。其知盗乎。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慢藏诲盗。冶容诲淫。易曰负且乘致寇至。盗之招也。
事者心事。器者象貌。佛法所谓怀抱于结使。不应着袈裟者也招字妙甚。可见致魔之由皆由主人。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此明河图之数。即天地之数。即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者也。太极无极。只因无始不觉妄动强名为一。一即属天。对动名静。静即是二。二即属地。二与一为三。三仍属天。二与二为四。四仍属地。四与一为五。五仍属天。四与二为六。六仍属地。六与一为七。七仍属天。六与二为八。八仍属地。八与一为九。九仍属天。八与二为十。十仍属地。十则数终。而不可复加。故河图止有十数。然此十数总不出于天地。除天地外别无有数。
除数之外亦别无天地可见矣。总而计之。天数凡五。所谓一三五七九也。地数亦五。所谓二四六八十也。一得五而成六。六遂与一合而居下。二得五而成七。七遂与二合而居上。三得五而成八。八遂与三合而居左。四得五而成九。九遂与四合而居右。既言六七八九。必各得五而成。则五便在其中。既言一二三四。则便积而成十。十遂与五合而居中。积而数之。天数一三五七九。共成二十有五。地数二四六八十。共成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
而变化皆以此成。鬼神皆以此行矣。有阴阳乃有变化。有变化乃有鬼神。变化者。水火木金土。生成万物也。鬼神者。能生所生。能成所成。各有精灵以为之主宰也。变化即依正幻相。鬼神。即器世间主。及众生世间主耳。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
衍。乘也。大衍。谓乘此天五地五之数。而演至于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也。河图中天地之数。共计五十有五。今以天五地五。原非两五。是其定数。以对于十。亦是中数。一得之以为六。二得之以为七。三得之以为八。四得之为九。复合一二三四以成于十。故除中宫五数。以表数即非数。而惟取余五十以为大衍之数。以表从体起用。及揲蓍时。又于五十数中。存其一而不用。以表用中之体。亦表无用之用。与本体太极实非有二。夫从体起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