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藏經首楞嚴壇場修證儀
宋淨源編敘
首楞嚴壇場修證儀
晉水沙門淨源編敘
大首楞嚴經者。乃九界交歸之要門。一乘冥會之妙道也。徵誦呪則六時圍壇。辨證果則百日宴坐。雖事儀而沖邃。實理觀以融明者也。若夫修三觀而均七大。黜魔境而歷聖位。則近古章句。亦云備足。景祐初。(淨源)忝授斯經於長水疏主。暨縉雲尊者之門。雖學以植其志。思以篤其道。而唯務節錄奧義。編述鈔文而已。至若結界持呪之宏規。銓次禮請之懿範。則未暇執筆也。熈寧四年。講道于青墩寶閣蘭若。誨人之餘。歷觀長水孤山諸疏。
金衡聞薰等鈔。博採壇場之量。遐求敷設之儀。刊修懇願之功。緝綴懺罪之要。竝皆考文責實。條析異同。亦詶門學(宗禮)之再請也。然則麗藻鴻辭。大有慚於前喆。而遷善遠罪。亦無愧於後昆云耳。
修懺法儀。略明十種。
一者。壇場方軌。 二者。啟請賢聖。 三者。供養觀門。 四者。稱讚如來。 五者。禮敬三寶。 六者。圍壇誦呪。 七者。滌業規品。 八者。懺悔發願。 九者。旋繞念誦。 十者。析通觀法。
(若夫淨身方法。備如圓覺行願二本懺儀。願諸學者。詳而觀之。稟祖訓焉)。
壇場方規第一
昔者吾佛大聖。以中人之過易生。惟其靜也。可以制諸本。於是梵剎壇儀。多附于深邃巖谷。幽僻林泉。既與居民相遠。揚揚之塵不驚。轔轔之車不來。情偽無以動其心。是非不得交其意。心意既靜。庶幾進道耳。今經之建壇也。此於既無雪山白牛。準經。但於平原。穿去地皮。五尺已下。取其黃土。和以旃檀。沈水。蘇合。薰陸。鬱金。白膠。青木。零陵。甘松。雞舌(香名出處。具如續漢書。并異物志)。以十香。細羅為粉。合土成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