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曰。文以助行法者之神明。啟天人之感應。通如來之氣脉。開法會之靈機。儀軌中。或以請書乞赦。二使同文。可謂數見不鮮。見聞難暢。人作之而法已死。神聽之而應豈靈。是故類於此者。往往另作矩章。備芻蕘之一得。非云立異。不敢混同也。有益羣生。敢逃罪我。然知其必無罪我者。人之欲善。誰不如我。既順眾生之願。天且不違矣。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是日午刻齋僧。若心思專用力於道場。則省事辦之。但以三十六文為齋。以十二文為嚫。門首行之。輕而易舉)。
法界聖凡水陸大齋普利道場性相通論卷第四
法界聖凡水陸大齋普利道場性相通論卷第五
淨業行人咫觀鄭應房
請下堂奉浴說戒
(凡時太長者。可於香燈寮。小食小坐)。
第四日三更四更五更。
(法師入壇。四眾中一人隨入。主法執爐。正表云)至心歸命。十方法界。佛法僧寶(一拜。鳴磬。振鈴)。
(正表云)謂之香。則萬法之都名。舉其體。即一心之全量。若燒一丸。具足眾氣。不離當處。周遍十方。布香雲無盡之光。集法界含靈之眾。一聞號召。無或遲回。冀各飭其有徒。咸不愆而赴會。我佛如來。有然香達信真言。謹當宣誦(焚香誦云)。
唵 室伐[口*栗] 多末尼 阿鉢囉句吒 蘇破囉尼毗迦知 虎[合*牛](鳴磬振鈴)
(法師想。香雲如海。承佛威力。遍至法界六道群生之前。冥熏神識。咸令覺知。發歡喜心。來趨此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