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玄解云。合定道說。或有資糧生彼亦受。
章。設佛身等者。
並約防於欲界惡故。
章。顯揚簡別定道者。
定道不發。為簡定道亦發者故。但約所防由與合說。故如此也。
章。殺一國人者。
下言三國。此隨舉一名之為一。又是滿義。如云滿國。
章。小乘必有表者。
次下釋之。正理論云。彼由意憤身語必變。或由呪詛必動身語。
章。大乘唯意表業發殺生者。
牒大乘義。次下為問。唯問色名及造。不問成殺之相。下舉成殺以顯造色。
章。若不爾者者。
若非唯以意成殺者云云。彼論分明名意罸故。集玄解云。罸者罪也。今謂治罸。治罸有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