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天凡夫即許別受。近事別脫有欲厭故。有所事故。亦非出家。五眾別解通受即得。聖者同前。問。諸聖菩薩如何不受。盡未來際如何有捨。答。如前已解。
章。但非彼性者。
如半擇迦雖具彼戒。不得名為近事男女。名非彼性。
章。故有別脫非菩薩戒者。
容有彼也不同地獄。無非菩薩之別脫戒。但有菩薩別脫戒故。地獄後解即同鬼傍。有非菩薩別解脫戒。有是菩薩別解脫戒。其說地獄除其無間。有說亦通佛威力故。問。此說五趣皆許受戒。菩薩戒經何無地獄。其變化人是傍生故。答。在乃至中。又解彼約未受戒者即無地獄。此中通說往彼與授。亦通地獄。故不相違。
章。瑜伽等者。
近事二緣意樂損害一向不受。第二形活許受彼戒。不名近事亦不遮於畜生等受。故以為證。等取地獄正證地獄之後解來。鬼謗無諍兼正無失。或作通文。
章。靜慮律儀等者。
無色界者相從得名。不假異想。
章。或少分等者。
隨其伏斷品有多少。
章。已上並是等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