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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七十七智。

  (已上開元五年。正月十六日。僧玄儼在緇州讀之。以此功德。普及含生。共成佛果云云)。

  已上法苑義林卷第四。

○二種生死章

  二種生死義。八門分別。一出體。二釋名。三辨相。四差別。五依位地。六與四種生死相攝。七會釋三種意生身。八問答分別。

一出體者

  分段生死。以十二支中五果。及生死老七支為體。餘支但為生死因緣。非正生死體也。此位但取異熟無記。通於色心。總別果報。若單別報。即非體攝。故論云。分段生死者。謂諸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障。緣助勢力所感三界麤異熟果。變易生死。亦以異熟色心總別果報為體。不取無明及無漏業為體。此體但是無覆無記。唯有漏故。論云不思議變易生死者。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

第二釋名者

  言生死者。是相違釋。生與死違。各別表故。勝鬘經云。有受報起名生。有受報沒名死。此釋總名。次釋別名。言分段者。論云身命長短。隨因緣力。有定齊限。故名分段。若分段屬因。生死是果。分段之生死故。是依主釋。若分段屬果。分段即生死故。是持業釋。言變易者。論云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如前分段通於二釋。變易之言。屬因屬果。義皆得故。

三辨相者

  於中分二。初辨分段相。後辨變易相。就分段中。有二不同。一散資。二定資。散資復二。順受橫受。言順受者。即十二支。始從無明。次第乃至老死。輪轉受任運果。隨業修住。壽有長短。不假聞思為緣。捨財以資。故名順受。言橫受者。見其壽行短促。唯限三五十年。其人福行極勝。即以聞思二慧為因。或捨衣物施於眾僧。或憑念誦。造經造像。由此福力。願令長壽。皆以聞思二慧。為方便故。如其所願。延令長。故名橫受。此二合名散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