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佛鼻舌。佛既恒居第四靜慮。明知二識上地亦有。不爾。佛豈無八識耶。以此故知。舌等既然。無漏身語八地有。亦有云。八地以去生第四禪。雖無有漏鼻舌二識。然許此菩薩起欲界鼻舌二識。依上界根。然借六識理亦無違。望其章意即不如是。章中自言無漏識故。借下識者是有漏故。
章。善者如前者。
同次前表業。欲及四禪五地所攝。有云。有漏身語表。得許已上三定而起。說十八梵。佛邊受戒不可起。初禪散心發表。有漏善繫。地強故上不起下。有漏定亦然。又彼定中不發身語。若起下無記。如何受戒。故知但是自地散善發表業。故而受戒也。彼有思故。故知有漏身語表通上三定。故命終等得起下。染唯借識。但異地意言相行因緣。言定不起下善心等者。唯第六識。第五識得起不識行。依上根上識不得依下根也。更有超禪等。
可容上起不定心地捨證。
章。此別解至定是無漏者。
此意說云。若是色界迴心菩薩別脫戒。為菩薩時依於色界而是有漏。至佛位時捨前有漏。決定得其無漏別脫。有云。此約菩薩無漏心受以上三定。有漏不能發身語表。故言定無漏。此義不然。既許四禪凡夫得受菩薩律儀。豈可不發身語表業得戒無表。以此故知。迴心之者不得言定無漏心受。
章。十八梵者。
有云十八天中梵王。非餘少梵王。且作此釋。未為決定。
章。別受別脫除諸一切聖者者。
若是聖者即能別受出家別脫。凡夫即不然。既簡凡夫唯不得受出家戒。明知亦得受菩薩戒。如何說言三定唯依無漏心受。
章。上界至由此不得者。
釋色界凡夫不得別受出家律儀。又釋者色界迴心必不生下。故須於上受出家。凡雖迴心求大菩提。還下生。故不定受。談實容受於理何傷。思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