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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斷障章(卷第二末)

  章。見疑及見處疑處者。

  見疑者現行也。處者因義。見疑種子如十力中處非處。是所以道理之義。所以即因也。

  章。無餘涅槃既是擇滅者。

  身智等亡名得無餘。無餘既名擇滅。明知即業果。是所斷故。

  章。故知二障執及煩惱者。

  執者通我法二。

  章。若趣極果至非加行智者。

  謂初果後趣求無學。可得六行以為加行而伏諸惑。所以然者。漸斷三界俱生煩惱。得有欣上厭下之義。若取初果不趣無學。不得六行而伏於惑。所以然者。見道頓斷三界見惑。有頂一地無上可欣。所以六行非為加行而伏於惑。所以修道得有六行。即是四道之中加行所攝。見道已前不以六行為加行。智無欣厭故。據實修道超中二果亦得六行為加行智。但言無學約極果說。問。一來但斷欲界六品。未除上惑。欣厭既無。何得六行以為加行。答。

但上品為六行。非要得斷上地惑已方名欣厭。故一來得以六行為加行也。問。超中二果取無學果。三界修惑一時頓斷。如何得有六行依證無學果耶。答。此超果人不以六行伏三界。有頂一地無上欣欲。但依修道可以六行伏惑取極。非言一切。故亦無妨。

  章。曾習故等者。

  如唯識第十初廣明。故不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