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4-佛藏 -14_法相宗

12-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法相宗-大乘法苑义林章决择记-唐-智周*导航地图-第29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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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初持業釋亦名同依釋者。

  同依釋。二法同依一體。持業釋。一業依一體。此二不同。如何體一。答。有二法俱是業用。是體所持。亦名持業。

  章。其體大法至名持業釋者。

  大是其體。乘是其用。名為大乘。問。如言藏識。先說於用後說於體。何故今言大乘先體後用。答。但體能持用之義。即名持業。不名先後。此未必然。若爾。何名同依。應更解云。如說經為大乘。大乘體即是經。大之與乘同依此經。名同依也。

  章。此以本經至論名為攝者。

  問。大乘之名既非論言。攝大乘論何非依主。答。論能攝彼大乘綱要。即能攝論。名攝大乘。故是持業。

  章。唯識之成名成唯識者。

  雖釋唯識等。先言唯識後合言成。准西方說云識唯成。今順方言云成唯識。故今言識唯成也。由此道理。乘之大性亦依此釋。

  章。如論名中至阿毗達磨集者。

  問。阿毗達磨以為所依。依主釋亦有何過。答。理實亦得。俱舍頌攝彼勝義。依彼故故立對法俱舍名。攝彼勝義者。有財釋。依彼者即依主釋。即指法亦無妨矣。問。若爾。依主.有財二種何別。答。以己依他而立自稱。名為依主。以他屬己用標自名。即有財釋。又有財全取他以標名。依主釋者自他兩義立號。更撿俱舍疏。又全取他名名全分有財釋。自他兼取名一分有財。

  章。如攝決擇等者。

  若本地分。五識意識各自立名。其決擇分乃合為號。如因明頌。但是一句非標法。今名取及歸德為證。蓋以相違釋者也。然諸聖教相違名者。時非時經.不增不減經等是也。義思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