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依此二理者。
即次前三。或有色用假實二理。
章。集量論說疎所緣緣等者。
此論說云。但疎所緣皆有本質。
章。論說極微有十五故者。
欲界十色處。色.無色界定果五塵。以定報同。故合為五。應撿彼論。
章。次影逈至色無別處所者。
此極逈依空界色上下分。成影過及空一顯。色.無色無別處故。不可取無色界也。
章。然從緣彼種類影逈者。
色界定色種類。
章。說彼大造者。
所發定色。即以種類色之大種造也。前者本質至名教以為本質者。前即所說。隨有本質及無本質。總以名教為本質。
章。許識行相至定有本質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