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實此二四果皆有利鈍別故。然唯依於初果建立。若四皆立。成雜亂故。今言前三果皆有者。道理稍難。所以然者。若據有體。四果皆有。不唯前三。若約建立。唯初果不依中二。故不可。應撿瑜伽第三抄及俱舍等。
章。第三果中為身證者。
據其別也。通而言之四皆有故。羅漢之中第六不動見至餘五信解。
章。成就彼對治者。
成三四六對治。
章。問上之三亦應入斷者。
答此問者初之三品。初入修道智猛利即斷中之三品。修道再起不入斷盡。又中下三倍離欲。故不須初。三非倍故入即斷。又初三品麤易故入。中三細斷入不頓斷。應撿俱舍。大乘無文。而解者通大乘。無失。
章。皆於初禪身至而斷受生者。
此半超。不同全超直生非想及五淨居。不同遍沒。地地皆生。隨於何地而受生。故得半名。今此三種依上流。依初禪身死上生而建立之。故此三種皆言初禪死生上。
章。答四果說者。
此答意云。為立四果故說羅漢。羅漢若無。四果不定。
章。答約種姓別立六有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