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是者。亦非不攝。汝何定爾。云不攝也。
答。且遮爾攝。我言不攝。其實非攝。非不攝。非亦攝亦不攝。非非攝非不攝。
問。何以故也。
答。離四句。絕百非故。又解。前五位法。表詮立名。心表緣慮。色表質礙。此二無我。遮詮立號。遮五位法。皆非實我。皆非實法。其表詮者。既有所表攝所表法。其遮詮者。既遮我法。何所攝也。又解。若將旨就詮。在百法攝。六無為是。墮諸數故。若廢詮談旨。二無我是。不墮諸數。何攝之有。
問。爭知不墮。
答。既不立名。既知不墮。
問云。補特伽羅無我。云法無我。此豈非名。
答。既云無我。與誰為名。名詮於誰。誰為自性。即知非名。
問。何知廢詮。
答。既知無人無法。廢詮明矣。
問。若不攝者。離百法外。應是別有。
答。雖云不攝。仍上百法。不即離等。
問。何知爾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