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曰。瑜伽論說有二種業。謂順定受。順不定受。唯識論說。有其四種。謂順現生後不定受。
問。兩論二四。數既不同。有相違否。
答。其唯識論。數雖有四。唯定不定。止於定中分為前三。後一同彼。故無相違。
問。順等名義。
答。謂上上品善不善業。極殊勝故。現身便受。名順現受。中庸之業。稍降上者。次生便受。名順生受。又稍劣中等者。二生已後。皆名順後。其下品等。由微劣故。如人負債。急者先償。排遣在後。名順不定。
問。此等因何。有勝劣也。
答。由能造心有勝劣故。所造亦爾。
問。排在後者。時節不定其報如何。
答。由此瑜伽。有四句簡。謂時定報不定。報定時不定。時報俱定。時報俱不定。
問彼論四句。與彼二業。及唯識四。識。與相配。
答。瑜伽。時定報不定。報定時不定。通唯識四。即彼順不定受。時報俱定者。唯識前三。即彼順定受。時報俱不定者。唯識第四。同彼論後。順不定受。
問。此時與報。及定不定。其猶何也。請喻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