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言迹下。正答。中有三段之第三段。遣言迹述理無言迹。何者。上雖答難。若執言擬理已差。故動忘荃取旨也。擬心已差乃有言者。輪扁語桓公曰。徐即甘而不固。疾即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於手應於心。口不能言也。有敏存乎其間。臣不能以喻臣子。臣子亦不能受之於臣。是以行年七十而猶死[利-禾+登]輪。古之人亦與不可傳。故死而已也。然則事無麤細。當理無言者一也。
物不遷論
上明佛果。此下二論明生死因果相對。上則辨果。此則論因。又境智相對。上已明智此復辨境。今此二論先觀俗入真。故不遷明俗。不真明真也。今不言遷而云不遷者。立教本意只為中根執無常教者說。故云中人未分於存亡。下士撫掌而不領。何者。如來說法去常故說無常。非謂是無常。去住故說不住。非謂是不住。然即理反常心之境。教有非常之說也。而少心者造極不同聽心異。聞無常分取流動。聞不住即取生滅。因緣著偏。乖之彌遠。
故立不遷破除內執。斯蓋反其常情乃合於道。故以不遷立言也。
文有二義。一。明造論。二。道行云下。正辨論體。
夫生死交謝寒暑迭遷者。生死之變猶冬夏而時行也。有物流動人之常情者。唯有法流動不及無為者。中人以下皆共知之。此是標宗也。
今即下。正明造論所由。有二科。一。立宗。二。或者下。正明所由。立宗中有三段。初。依經立宗。次。破。後。結也。今即謂之不然者。總反惑情。何者下。依經立宗也。次。尋夫下。破舊義也。尋夫不動之作。豈釋動以求靜。必求靜於諸動者。正破舊義。彼云不遷者。賴於續假。轉前作後名為動法。若許實法即無動轉。故法與時俱。時與法俱。轉變後法還舒於前。名為不動。此即釋動以求靜也。過去法來不來有三說。第一云。
過去雖滅而曾為因。故相續行者成就此因。因非轉來。在於現附也。第二云。因體有為。當時即滅。而善惡功用湛然常在也。第三云。善惡功用隨心轉來。來至現在者也。今於三宗亦同不同。但言而無當。取汝言賴續故動者。為當前法續後。為當後法接前。若前法續後。前時未有。後云未有。何續。若後法接前。後起前已謝。何處接。動亦例然。今即不然。求是推求。以三時求動。動相不可得。故云求靜於諸動。下句可解。後段。然即動靜未始異者。
結宗也。
第二科。而惑者下。明所由。有三段。初。明辨理者不同。而或者不同句。亦可屬上。亦牽於下。次。明道相反。後。明所為人也。真言滯於競辨者。佛言無當而滯於偏執也。宗途屈於好異者。理無二途而屈於是非。即是於諦義也。所以求那法師偈云。諸論各異端。修行理無二。偏執有是非。達者無違諍也。次。何者下。明道俗相反。教亦相違。談真即逆俗順俗即違真者。俗。習也。言真之教違於俗。順俗之教反於道也。違真故下。明行亦反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