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曰。夫言由名起。名以相生。相因可相。無相無名。無名無說。無說無聞。
此意責名家執名相以求無言之妙道。故就有無以求之。非得無言之旨也。謂凡言說從名相而起。名相從妄想而生。故曰相因可相。若名相兩忘。則言說俱無。言說既無。則從何所聞。然此涅槃妙道。本無言說。子於何而得聞乎。
經曰。涅槃非法。(故不在)非非法。(故不出)無聞無說。非心所知。吾何敢言之。而子欲聞之耶。
此正申責意也。由名象家云。不出不在。必有異旨。可得聞乎。故此引經證涅槃本不可說。亦非可聞也。經即本經二十一略云。涅槃非相非不相。非物非不物等。亦淨名義。謂有無二者皆名為法。所云非法。則不在也。非非法。則不出也。不出不在。則無言說。離言之道。非心所知。吾何敢妄言。而子欲聞之耶。
雖然。善吉有言。眾人若能以無心而受。無聽而聽者。吾當以無言言之。庶述其言。亦可以言。
此陳道本無言。亦可以因言顯道也。善吉。須菩提之名也。義引般若須菩提云。我觀般若。本無言說。若眾人能以無心而受。無聽而聽者。我當述佛之言。亦可以言之。意欲通難解迷。不得不言之耳。
淨名曰。不離煩惱而得涅槃。天女曰。不出魔界而入佛界。
此引二經證不出不在義也。淨名。即弟子品文。天女。即寶女所問經。第四偈曰。如魔之境界。佛境界平等。相應為一類。以是印見印。據此經義。妙道本來不出不在。只在當人妙悟。豈可執言求實也。故下明妙悟。
然則玄道在於妙悟。妙悟在於即真。即真即有無齊觀。齊觀即彼己莫二。所以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同我則非復有無。異我則乖於會通。所以不出不在。而道存乎其間矣。
此言涅槃妙道。在乎妙悟等觀。非言說可到也。所言涅槃者。乃法身寂滅之稱也。大經云。法身徧在一切處。一切眾生及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亦無形相而可得。此非妙悟不足以了達。然妙悟要在即物以見真。即真要在有無齊觀。若能齊觀。則物我不二。如此。則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若物我等觀。則不落有無。若物與我異。心境角立。則不能會通。故所以言不出不在而妙存乎其間矣。若不如此。則取捨情生。是非繆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