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斥迷謬。先縱顯俱非也。謂法果實無。則執斷之邪見非惑矣。若法果實有。則執常者為得矣。
以物非無。故邪見為惑。(此正破本無心無二宗)以物非有。故常見不得。(此破即色一宗)然則非有非無者。信真諦之談也。
斥破迷謬。以攝歸真諦也。上約三種不二。反覆覈論非有非無。以祛迷執。苟契雙非。不墮二邊。則真諦自顯矣。
故道行云。心亦不有亦不無。中觀云。物從因緣故不有。緣起故不無。尋理即其然矣。
此下至顯於茲矣一段。正顯不真空義。初引道行立義。次引中觀。約緣生無性以明不真。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以從緣生是假。故不有。既從緣起。則本不有而今有之。故云不無。由假故不真。為空。以緣起故不實無。故不是真空。
所以然者。(此下辨非有無)夫有若真(實也)有。有自(一向)常有。豈待緣(會聚)而後有哉。譬彼真無。無自常無。豈待緣而後無也。若有不自有。待緣而後有者。故知有非真(實也)有。有非真(實也)有。雖有不可謂之有矣。(上釋非有)不無者。夫無則湛(凝也)然不動。(變也)可(許也)謂之無。萬物若無。則不應起。起則非無。以明緣起故不無也。
此約因緣以明非有非無也。謂若有是實有。則一向自有。不待緣會而後有矣。譬彼真無亦不待緣。今既待緣生。則非實有矣。若無則湛然不動。可謂之無。湛然者。以始教相宗。不許真如隨緣。謂凝然不變。故論主出此文以破執無之見。意謂真如既已隨緣成一切法。則非凝然不變矣。以真如有不變隨緣。隨緣不變二義。下引論證成。
故摩訶衍論云。一切諸法。一切因緣故應有。一切諸法。一切因緣故不應有。一切無法。一切因緣故應有。一切有法。一切因緣故不應有。(下斥異見)尋此有無之言。豈直反論而已哉。
此引大論。重釋因緣義也。謂諸法既屬因緣。則本非有無。是知無屬因緣。則非斷無。有屬因緣。則非實有。尋思此言。豈但相反之論而已哉。其意特顯諸法非有非無義也。良以佛說因緣二字。破盡外道斷常之疑。故論宗此以斥異見。
若應有。即是有。不應言無。若應無。即是無。不應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