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體也。言所有相者。即現在所有差別相。始自色心。終乎種智。世出世間相。生滅相者。過未相。然般若體性。過去非新生。未來不滅壞。現在無住。異三際常平等。等同虗寂。故曰無相。又中間不住異。故非有前後無生滅。故非無體超四相。量絕百非。故曰無相。譬如虗空。雖畢竟湛寂。而前際無生。後際無滅。般若實體。當知亦然。故心經云。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道行云。般若無所知。無所見。
成立上義。然相則就體而論。知見帶用而辨。辨用歸體。體本自寂。故無知無見也。言所知所見者。所有之知見耳。靈知正見。言用則有。言體則無。今既明體。故曰無知無見也。然由體無知見。故能知見。如鏡無像。故能照物。又有知曰無明。有見曰妄想。智體無。無明亦無。於妄想由離迷妄。故無知見也。又體無相故非色。無知見故非受想行識。出世智體非蘊聚法故也。
△二約體辨用二。初牒經問用。
此辨智照之用。而曰無相無知者何耶。
辨明也。何耶是疑辭。此論正明能照之智必有知用。而放光曰無相。道行曰無知。見者何所辨耶。
△二即體顯用三。初正答。
果有無相之知。不知之照明矣。
言果有決定。有此義也。無相之知者。據放光答用也。般若真體。雖三際無相。即體之用。了了常知。不知之照者。據道行答用也。不知者。牒上無知也。雖體無知。見湛然寂滅。而全體之用。靈靈常照。圭山云。正念者。無念而知。若總無知。何名正念。明矣者體必具用。義可見故也。此則據理而答。以實教言體則必具用。談用必全體。如水與波。不相捨離。極成之。理明矣。
△二推釋。
何者。
推也。何以無相不知果有知照之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