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則。 推上何謂眾論競作性莫同耶。 △二釋。文三。初破心無義。文二。初敘計。 心無者。 康疏云。破晉朝支慜度心無義欲敘。而破故先標也。 無心於萬物。萬物未嘗無。 彼謂。但無心執於萬物。故名即事契理。非謂萬物是無。 △二正破。 此得在於神靜。失在於物虗。 且得心神澄靜。未達萬物本虗存境有心。心豈澄靜。此是一家異見。注云。破支慜度心無義也。 △二破即色義三。初敘計。 即色者。 下注云。破支道林即色義。康疏云。晉朝支道林立。即色遊玄義此先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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