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有異體者。 我則非無為。 則三乘人。不以無為為體。 無為自無為。 法自是一無為理。 我自常有為。 三乘人。異無為法。自屬有為也。 冥會之致。又滯而不通。 冥契也。會合也。則一切聖賢。皆證真之義。滯而不通。何名物我冥一。曰涅槃耶。此但翻前難也。 △三結三乘無由。 然則我與無為一亦無三。 此中正責異也。人法體一。法定一則人無三矣。 異亦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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