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致問三。初體用必有何無問三。初敘述疑意二。初敘體。
為謂窮靈極數玅盡冥符耶。
此初問因前所說體非有無。用寂相即。動靜同時。理既幽玄。故今先敘定而問也。此先定體。言為謂者。審定之辭。先即極也。靈知即智數也。妙盡者。智體無知也。冥符者。智體無知。即與無相理冥合也。耶疑詞也。疑意云。為當窮極智數妙盡知照之相。冥符虗無之理。故曰體無知耶。
△二敘用。
為將心體自然靈怕獨感耶。
次定用也。為將亦審定之辭。心體靈怕竝智也。自然者。無所作為也。獨感者。常途說。感屬生。應屬聖。今明聖心唯自感悟。無所應化。曰獨感。意謂。為當心體無所作為智用獨自感悟。乃曰用無應耶。據此所敘。般若無知為體。無作為用。甚得玄旨。但向下別有疑情耳。
△二牒問體用。文二。初難體屬定慧。
若窮靈極數玅盡冥符。(牒上智體同無)則寂照之名。故是定慧之體耳。
劉公意謂。冥符體上。必有靈照不昧。故欲立寂照定慧之名。而詮召之由。此故情解未亡。即乖法體。故論主向下不許也。
△二難用當息應。
若心體自然靈怕獨感。(牒上無為之用)則羣數之應。固以幾乎息矣。
羣數者。隨機不一之智為能應。幾者將近也。息止也。劉公雖知靈照無心。未達無心普應。故疑寂怕自然。則應化之心。近於止息矣。此乃錯謂無心為不應。故論主向下不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