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詮自性。說謂言說。言由名起。既不可名召。故非言說所及也。
非有非無。非實非虗。
非有無者。轉釋上無名說義。智性不同。妄心有知。又不同木石無知。故不可以有無名言詮召也。非虗實者。轉釋非有無義。非實故非有。非虗故非無也。
虗不失照。
故非虗無體即用也。不變即隨緣義。
照不失虗。
故非實有用即體也。隨緣即不變義也。
斯則無名之法。故非言所能言也。
斯則者。牒歸上也。由體用不二故非實非虗。由非虗實故非有無性。非有無不可以名召。故曰無名之法。名既不立。如何言也。前難者以名求體。殊未達名所不能召也。經義如此。故當信之。
△二釋妨述意。
言雖不能言。然非言無以傳。
妨云。既言般若義者無名無說等。何以云言所不能言也。故今上句領前也。然者。躊躇經旨也。理非詮表。無以傳達於後人。故當藉言也。故曰般若義者等文也。故知為物有說。理實無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