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識下。明識者達教。無迷異名。俯。下接也。
隨情智下。釋隨情智。一情一智相對得名。故名情智。言不得一。所論三者。圓教觀智雖始終俱三。若釋情智必須約位。故真俗屬。位在相似。讓中屬智。位在分真。以相似中八信前後而分真俗。
次釋隨智者。三皆屬聖。即初住已上。當知一切皆有三法。是故章安作與奪釋。雖俱具三。二乘尚迷真俗之名。況復中耶。
三諦下。歎釋三諦。從勝而說名曰雙非。所非即中。二而不二。第十九經釋十事功德。初云不與二乘共不可思議。聞者驚恠。乃至世間所無。今文從義。云百非四句。經文寄地。證同於住。故與隨智其義不殊。引法華經唯佛與佛。即是果地隨智。
不可下。結斥。初住法性。三諦一諦尚非六根所知。況復凡情能測三諦乳之真色。是則相似。猶無明盲。若准法華。應約三教明不知人。
今更下。引二釋三。只是離合得引之。初文略示二諦以顯三諦。三既有三。三豈無前。約三諦粗點綱紀。今明二諦委明相狀。
疑者下。釋疑。疑云佛依二諦既有三番。如何三諦亦有三耶。
今例下。釋。既是開合。二即是三。若欲別論。約中別說。今依大論即具三相。論問佛何故生兜率。答佛常居中等。今則分之以對三義。論云中天中國。中夜中日。即隨情也。論云行中說中。即情智也。中夜入滅及得中道。即隨智也。又此諸中並皆隨他。自證宜寂即是隨自。自他相對即是自他。
又一一下。更約情等以明四悉。若無四悉。自他何施。隨情稍廣。餘二則略。初文先教次觀。觀教即信法二行。初從歡喜乃至發徹須細。約三諦以立四悉。乃至觀心下。約觀也。文略前三。故云乃至第一義明三諦相。
如是下。明教觀益相。言應在等者。即是三中隨指一二。展轉互望七益不同。謂應在俗不在真。真中亦然。即是應一也。在二不在一。准向可見。一二各三。并具成七。並圓初門。赴機各別。佛說生等者。釋向不同生。即二諦無生謂中。此且寄中望二諦說。餘有兩二兩一及以具三。准例說之。若依二諦。生即是俗。無生即真。四諦三生。一是無生。隨得益位名為得度。若約四悉。亦可以三對第一義為生無生。故法華引四悉文。一一皆云種種。
一一悉檀所被多故。今約修觀且約諸諦。經意必在八教四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