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護分中。善以等者。具如前禪門所明。住分者。地地皆有二種住故。橫竪者。如十境互發中。
次明四分互通之相。將向所釋。更互釋之。可以意得。次正釋。四十去三存進。為明遍故須從近說。進中復須從任運說。明發便故。於初禪中先辨八觸。次十功德。三五支。四品數。
初八觸中。初外。次內。言一切等者。大經云。一切眾生皆有初地味禪。二家各據。故今評云。皆隨性過。專修根本。不應辨性。今兼衍意破執故說。言體用相添者。輕煖冷重是體。動痒澁滑是用。若動下。以四分判觸。既知三相。宜防於退。動觸下。十德。魔境文略。至此委明。
釋善心中云信一切賢聖等者。如前簡性亦寄衍門。如腦者。腦即熟皮藥也。頭中髓耳。沸羹等者。冷同熱同其味不等。一觸十德。樂味永殊。如開等者。帶欲如開門。邪入如賊進。鬼復隨入。又名鬼禪。
大論有風等者。論釋三覺。三覺於禪有成有壞。東北等者。更加風雨。讀之則便。雲長則雨。雲散則晴。恬愉者。只是悅樂。
毗曇二十三心數者。十大善地。十通大地。忻厭隨一并覺觀二。五支起時非無餘數。故云一時。五支相強。從強得名。
有人云下。判支不同。欲第九心者。他云欲九品心。至第九心即屬五支。云欲定前最為落漢。
同起等者。二論不同。此且依毗曇。成論則前後。如一下。辨前後意。初有細聲為麤所蔽。麤聲過已細聲方現。
次初開等者。次第相生而顯一心。覺是名覺支。知貴是觀支。喜樂是喜樂支。定相是一心。雖初覺具四。為初所蔽。未得四名。觀等亦然。思之可見。次分別去。譬餘支成。分別是觀。餘是三支。
如人下。別顯一心。食時譬前四。食已譬一心。亦如下。重譬一心。對欲雖樂。反則疲極。欲如四支。不如一心。故欲入一。四皆為惱。
若四禪下。釋疑。先疑。次今分下。釋。若進下。釋別支意。次釋支名。指在修證。更准婆沙以擬略知。論問。支是何義。論答。隨順義。圓滿義。堅固義等。隨順當地。圓滿當地。五有何義。答。覺悟名覺。細心分別名觀。慶悅名喜。恬愉名樂。寂然名一心。為對五欲故立五支。應對等者。應字須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