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九想中即以四見為汙穢陰等。如是五陰得觀而變名為不淨乃至白骨。即是見真。進至燒想實相無實。初後既然中間比說。十智並依此意消釋。但慎法比四諦等名。使不違所列。
譬如下。譬知法藥之相。初總譬增數。以病不同。故藥增減。又世與出世。悉治見思。病差不同。言近意遠。
入假下。合如文。
又下別譬。初譬依於佛經以明法藥。皮等次第以對四悉。根等次第對信戒定慧。山海水陸以對四門。門門各有四悉信等。四方土地以譬四教。皆有如上四方等也。四方各有山海水陸採掘乾濕。通譬各有權實真俗定不定等。定如頓漸。不定秘密。不定菩薩於彼定不定等。用與不用。苗如採用。根如掘用。權為苗用。實為根。根苗各有乾濕不同。真如乾。俗如濕。
又知下。明用藥所治不同。善知授法。適時不差。雖未真得。至相似位亦能似用。如第一卷或得不得是也。
入假菩薩下。合中但合四悉。四悉在初。通入諸教。舉初攝後並在悉中。故下信等略而不合。
欲治下。明法藥體遍。大醫者。別位在行。
又大地下。譬開權藥。皆依實地。隨病不同。地無分別。法藥下。合。文似一即多。正當多即一。若未開權。不說多一。觀合大地。止合大河。又如下。以諦合者。是所用門故。如前三藥皆是於諦。故云種種。
湯飲等者。譬治異。各一止觀。故定慧是道。道即攝四。定淨慧飲生滅二。定吐慧下無生二。定灸慧針無量二。定丸慧散無作二。以教釋喻。使與法會。入假下。合。先合四諦。苦集不同。集諦也。苦家集故。若果不同。即苦諦也。道滅如文。
種種下。合。止觀具四。四諦設治不同。故云種種。
復次下。出假菩薩。造論通經先舉譬。所以下。釋。初云神農者。皇帝時醫。華他者。列傳云。譙人心。解分劑。不假秤量。扁鵲者。越醫也。神農如佛華他。答如出假菩薩依經造論名為作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