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破不思議。亦先惑次解點圓理。或不分內外名不思議。先惑又二。先釋。次明不可說。初文者。先且結成不思議。故云只是等。無明下。結不可說。
次破解者。亦先示不思議相。故云只是。於此制出圓因圓果。理不下。明不可說。理俱無說。故二說不可。
次將彼意下。結遍。如文。
佛自下。大師釋佛所釋六句。文自為六。初句亦二。先牒佛釋。次明今解。今解又二。先解不生生。故云依佛此旨。次生即下。明不可說。
云何下。釋第二句二。先牒經釋。次今解二。先釋生生。生生下。明不可說。初言八相等者。如前釋。問。論八相中小生生大。此中何以大生生小。答。小生生大理數而然。大生生小大引起故。次文不言假者。以理空中對生生說。生生假故。對空中已。生生自成不思議。
次釋第三句。亦二。初正解。次判屬界內。初又二。先牒經。次今解。先釋生不生。次明不可說。初又二。初約四性解生。即名為生者。釋上生字。四句破已。尚無無句。何得有四。是故般若非四句生。故名不生。又般若下。重約化他解。以不生生釋生不生。生即無生。由般若生。世諦已死。故雖云生而生自在。
次若般若生下。明不可說。若般若生。牒初解中第二解及次解中初解。云般若生時若自在生。牒上第二釋中後解。謂而生三界也。此之兩生皆不可作生而說者。非次第故。
次據此下。判。如上文。
次釋第四句。先釋。次判。初又二。先牒經。次今解。先釋不生不生。尚非下。明不可說。據此下。次判。如文。既是極果。知是界外之解。
次釋第五句。先列經。次今解。先釋生界內外等者。攬前兩句。思議之惑只是一念。因緣生心。緣生空中。明不可說。
次釋第六句。先列經。次今解。先釋不生。亦攬兩解無不詣理。理絕心口下。明不可說。故不可作圓理而說。次佛以下。結成破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