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易為妍習。略節於此。初三十六句者。先立四句入涅槃。謂不斷煩惱不入涅槃。凡夫也。斷煩惱入涅槃。無學人也。亦斷亦不斷亦入亦不入。三學人也。非斷非不斷非入非不入。謂理是也。一一句各四。同根本四句成二十句。又四句出涅槃。謂不斷出。斷出。亦斷不斷亦出不出。非斷不斷非出不出。一一句各四。又成十六。共成三十六句。
諸法
謂諸法生。般若生。諸法不生般若不生。諸法生亦生不生般若亦生亦不生。諸法非生非不生般若亦非生非不生。四句各四。并根本四。亦三十六句。
法身
法身應化一一起四身。又四身入一身。身身亦四。共三十六句。
修發各四句
各者謂修發四句。發修四句。兩四句中又句句各四。成三十二。
修發二四各初二句
修發二句者。謂修發。修而不發。發修二句者。謂發修。不發修。
修發既成十六句
謂修發。修而不發。修亦發亦不發。修非發非不發。句句各四。成十六句。
發修又成十六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