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曰。如來之藏體具染淨二性者。為是習以成性。為是不改之性耶。答曰。此是理體。用不改之性。非習成之性也。故云佛性大王非造作法。焉可習成也。佛性即是淨性。既不可造作。故染性與彼同體。是法界法爾。亦不可習成。
性有二義。一者始終不改義。二者熏習成種義。今約理體之用名之為性。非約習成也。佛性名為大王者。以具自在統攝之全能故。
△二釋有性疑。
問曰。若如來藏體具染性能生生死者。應言佛性之中有眾生。不應言眾生身中有佛性。答曰。若言如來藏體具染性能生生死者。此明法性能生諸生之義。若言眾生身中有佛性者。此明體為相隱之語。如說一切色法依空而起悉在空內。復言一切色中悉有虗空。空喻真性。色喻眾生。類此可知。以是義故。如來藏性能生生死。眾生身中悉有佛性。義不相妨。
△三釋立名疑。
問曰。真如出障既名性淨涅槃。真如在障應名性染生死。何得稱為佛性耶。答曰。在纏之實雖體具染性。故能建生死之用。而即體具淨性故。畢竟有出障之能。故稱佛性。若據真體具足染淨二性之義者。莫問在障出障。俱得稱為性淨涅槃。並合名性染生死。但名涉事染。化儀有濫。是故在障出障俱匿性染之義也。又復事染生死唯多熱惱。事淨涅槃偏足清凉。是以單彰性淨涅槃為欲起彼事淨之泥洹。便隱性染輪迴。冀得廢斯事染之生死。
若孤題性染惑者。便則無羨於真源。故偏導清升。愚子遂乃有欣於實際。是故在障出障法身俱隱性染之名。有垢無垢真如並彰性淨之號。此明第二因果法身名別之義竟。
若論法性平等名字性空。不惟在障可名性染生死。縱令出障亦可名性染生死也。但以稱為佛性可引物情。名為染性徒增惑結。喻如荀卿性惡之論無益斯民。孟軻性善之稱有裨世道多矣。
△三明真體在障出障之理二。初正明。二釋疑。初中三。初明體性本融。二明約用差別。三明用不違體。今初。
次明第三在障出障之義。問曰。既言真如法身平等無二。何得論在障出障有垢無垢之異耶。答曰。若論心體平等。實無障與不障。不論垢與不垢。若就染淨二性。亦復體融一味不相妨礙。
△二明約用差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