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空。有即非有。法界法爾本性寂義也。非色滅空。不無似法。法界法爾本性用義也。繇此性具寂用。本自不前不後。故炤性成修。始從名字。終於究竟。無時不雙現前。何俟成佛之後方名雙現前哉。
  △二簡生佛之名。
  問曰。既言佛心眾生心無二無別。云何說有佛與眾生之異名。答曰。心體是同。復有無障礙別性。以有別性故。得受無始已來我執熏習。以有熏力別故。心性依熏現有別相。以約此我執之相故。說佛與眾生二名之異也。
  同不障別。別不礙同。故名無障礙別性。餘可知。
  △三簡同異之義。
  問曰。諸佛既離我執。云何得有十方三世佛別也。答曰。若離我執證得心體平等之時。實無十方三世之異。但本在因地未離執時。各別發願。各修淨土。各化眾生。如是等業差別不同熏於淨心。心性依別熏之力故。現此十方三世諸佛依正二報相別。非謂真如之體有此差別之相。以是義故。一切諸佛常同常別。古今法爾。是故經言。文殊法常爾。法王唯一法。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死。一切諸佛身。唯是一法身。此即同異雙論。若一向唯同無別者。何故經言。一切諸佛身。一切無礙人。若一向唯別不同者。何故經言。唯是一法身。一道出生死。以是義故。真心雖復平等而復具有差別之性。若解明鏡一質即具眾像之性者。則不迷法界法門。
  △四簡自他修益又二。初明益。二釋疑。今初。
  問曰。真心有差別性故。佛及眾生各異不同。真心體無二故。一切凡聖唯一法身者。亦應有別性故。他修我不修。體是一故。他修我得道。答曰。有別義故。他修非我修。體是一故。修不修平等。雖然。若解此體同之義者。他所修德亦有益己之能。是故經言。菩薩若知諸佛所有功德即是己功德者。是為奇特之法。又復經言。與一切菩薩同一善根藏。是故行者當知。諸佛菩薩二乘聖人凡夫天人等所作功德。皆是己之功德。是故應當隨喜。
  答中先以修不修平等明體是一。所以破其他修我得之執。次復勸修隨喜功德。若能於凡聖功德深生隨喜。則他修我得之義亦成。蓋能解體同即是妙慧。念念隨喜破嫉妒障即是妙行。慧行兩具即非一向倚他覓道者矣。
  △二釋疑。
  問曰。若爾。一切凡夫皆應自然得道。答曰。若此真心唯有同義者。可不須修行藉他得道。又亦即無自他身相之別。真如既復有異性義故。得有自他之殊者。寧須一向倚他覓道。但可自修功德。復知他之所修即是己德故。迭相助成。乃能殊勝速疾得道。何得全倚他也。又復須知。若但自修。不知他之所修即是己有者。復不得他益。即如窮子不知父是己父財是己財故。二十餘年受貧窮苦止宿草庵。則其義也。是故藉因託緣速得成辨。若但獨求不假他者。止可但得除糞之價。
  答中先明不得全倚他修。次明必須知他即己。文義可知。然此自他修益須約四句。一者惟求於自不假於他則成二乘。以不達自他同體故。二者惟倚於他不求於自則成人天。亦不知自他同體故。三者自既不修亦不求他則常在三塗。以因緣俱沒故。四者知他即自深生隨喜則速成佛道。以藉因託緣故。
  △五簡佛德實虗又二。初示德相。二簡實虗。今初。
  問曰。上言諸佛淨德者有幾種。答曰。略言有其二種。一者自利。二者利他。自利之中復有三種。一者法身。二者報身。三者淨土。利他之中復有二種。一者順化。二者違化。順化之中有其二種。一者應身及摩[少/兔]摩化身。二者淨土及雜染土。此是諸佛淨德。
  法報二身約能依言。淨土約所依言。理實能所不二。為令眾生得四益故分別言之。法身者所顯自性清淨理體也。報身者所成一心三智四智及常樂我淨無量功德法聚也。淨土者所依理智功德之性即是三德秘藏也。順化現佛身。違化現雜趣身。應身有勝有劣。勝依淨土。劣依襍染。摩[少/兔]摩亦云摩奴末那。此翻意生身。又翻意成身也。
  △二簡實虗又二。初約修正簡。二約性例簡。今初。
  問曰。利他之德對緣施設。權現巧便可言無實。唯是虗相有即非有。自利之德即是法報二身圓覺大智。顯理而成常樂我淨。云何說言有即非有。答曰。自利之德實是常樂我淨不遷不變。正以顯理而成故。故得如是。復正以顯理而成故。即是心性緣起之用。然用無別用。用全是心。心無別心。心全是用。是故以體體用有即非有。唯是一心而不廢常用。以用用體非有即有。熾然法界而不妨常寂。寂即是用名為觀門。用即是寂名為止行。此即一體雙行。但為令學者泯相入寂故。所以先後別說止觀之異。非謂佛德有其遷變。
  顯理而成則全體是理。故得名有。復以顯理而成則成無別成元只是理。故即非有也。但眾生無始以來執有情重。今欲令學者泯相入寂。故先說止後說觀耳。本自一體雙行。何嘗有遷變哉。
  △二約性例簡。
  又復色即是空名之為止。空非滅色目之為觀。世法尚爾。何況佛德而不得常用常寂者哉。
  世間色法尚自即止即觀。法爾性具寂用之理。何況佛德乃稱性成修全修顯性者。豈令寂用有異體哉。約寂則有而非有。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