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釋二。初明具染性。二明具染事。初又二。初正明。二釋疑。今初。
初明具足染性者。此心雖復平等離相。而復具足一切染法之性。能生生死。能作生死。是故經云。心性是一云。何能生種種果報。即是能生生死。又復經言。即是法身。流轉五道說名眾生。即是能作生死也。
從此有彼名之為生。舉體成彼名之為作。如水生波舉體作波也。
△二釋疑七。初釋性不可轉疑。二釋兩性相違疑。三釋兩業起滅疑。四釋性不相除疑。五釋互論相違疑。六釋本末同滅疑。七釋相違不熏疑。今初。
問曰。若心體本具染性者。即不可轉凡成聖。答曰。心體若唯具染性者。不可得轉凡成聖。既並具染淨二性。何為不得轉凡成聖耶。
△二釋兩性相違疑。
問曰。凡聖之用既不得並起。染淨之性何得雙有耶。答曰。一一眾生心體。一一諸佛心體。本具二性而無差別之相。一味平等。古今不壞。但以染業熏染性故。即生死之相顯矣。淨業熏淨性故。即涅槃之用現矣。然此一一眾生心體依熏作生死時。而不妨體有淨性之能。一一諸佛心體依熏作涅槃時。而不妨體有染性之用。以是義故。一一眾生一一諸佛悉具染淨二性。法界法爾未曾不有。但依熏力起用先後不俱。是以染熏息故稱曰轉凡。
淨業起故說為成聖。然其心體二性實無成壞。是故就性說故染淨並具。依熏論故凡聖不俱。是以經言。清淨法中不見一法增。即是本具性淨。非始有也。煩惱法中不見一法滅。即是本具性染。不可滅也。然依對治因緣。清淨般若轉勝現前。即是淨業熏。故成聖也。煩惱妄想盡在於此。即是染業息。故轉凡也。
△三釋兩業起滅疑。
問曰。染業無始本有。何由可滅。淨業本無。何由得起。答曰。得諸佛真如用義熏心故。淨業得起。淨能除染故。染業即滅。
△四釋性不相除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