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如前四時中。指秘密教橫在四時。別無部帙。三輪光明記一(三十)云。身業現化。名神通輪。口業說法。名正教輪。意業鑑機。名記心輪。三皆摧碾眾生惑業。故名為輪。下地不測。亦名三密。
【■補】法數言。身名神通輪者。謂佛說法。先現神通警動眾生機情。令生正信也。口名正教輪者。謂佛說法。令眾生翻邪歸正。依教修行也。意名記心輪者。謂佛說法。先以意輪鑑知根器利鈍。演說無謬也。車輪有摧碾之用。以譬如來三輪摧碾眾生煩惱惑業也三密者。大論云。如來身口意三業或現通或說法。或思惟。皆非菩薩之所思議。故名三密。一身密。謂如來處大會中。眾見佛身。或黃金色。或銀色。或雜寶色。或長丈六。或長一里。
乃至現大神變。皆不可思議也。二語密。謂佛說法時。或一里外聞佛音聲。或十百千萬里外聞佛音聲。又一會中。或有聞說布施。有聞說持戒等。各各隨身所聞。皆不可思議也。三意密。謂佛常處寂光。凡思惟觀察。皆不可思議也。三業皆非諸菩薩等之所思議。故言不測。
【□註】或為此人說頓等。妙玄先約頓漸三說相對。次約說默相對。各有三義。謂此座。十方。多人。一人。及俱三相對。
【■記】三中云。此記文義加者即籤文言。既俱默俱說。互不相知。名之為密。何妨俱頓互不相知是也。
【■補】初文於彼是顯二句。乃玉師據釋籤之義而加也。二中如前。一方既爾。餘方亦然等文。亦玉師所加。三中記文義加者。乃籤文所加。
【■記】義加者。此說默相對圖中。初二兩對。玄文未出。釋籤曰。文略耳。既言俱默俱說。理合如前頓漸三法相對。故此圖依義加補也。然妙玄下文曰。各各不相知。互為顯密。雖復如此。未盡如來於法自在之力。但可智知。不可言辯。應知如來三輪不思議化。難以測度。今略判成秘密不定耳。
【□註】如釋籤云。不定與秘。並皆不出同聽異聞。但有互相知。互不相知。以辯兩異。
【■記】聲聞見八萬得法眼淨。不見八萬悟大。然在聲聞。非不定教相。是顯露攝。若對菩薩所見。則成秘密。如圖示。
【■備】有師標曰法眼淨。乃十六心眼。智。明。覺。見斷惑也。十六心。解下藏教。
【□註】此以般若對鹿苑說。即鹿苑中密說般若。義該三教。故云諸菩薩見等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