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此釋指廣判教。初二句。指妙玄。妙樂下。指淨玄。初二句。指前玄分卷有十。因為下。明離十立三之名。晉王即隋煬帝為太子時之封諡也。後人下。明合六為四。淨名玄義。即今四教義是也。學者欲委明教相。請尋妙玄等諸廣本。細心玩索可也。
△三示異諸家。
自從此下。略明諸家判教儀式耳。
【□註】今依大本玄義。抄錄綱要。彼文今師判教之後。備敘諸家。今略去而不明也。
【■補】謂四教儀共有二卷。今此卷者。乃上卷也專明一家判教立義而已。自從此下者。指下卷而言也。其下卷。示明南北諸師宗途異計。後至孤山勘校。言下卷破古。猶為可緩。是故但行上卷也。
【□註】如是則顯上一書判釋儀式。在今天台。然所判是如來說法儀式。能判是大師判教儀式。兩種不分而分。須善識焉。
【■備】天台判釋。允符佛心。雖一為所判。一為能判。學者其致意焉。
天台四教儀註彙補輔宏記卷十之下(終)
天台四教儀註彙補輔宏記連圈計字肆拾貳萬壹千柒伯陸拾玖個。序文科文圖線。加工并刷印。施送貳伯部。夾板貳伯副。待歸結後。倘有餘資。另商別刻。
時維大清光緒戊戌年春王月卓三氏諦閑謹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