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約修行位次等者。止觀大意二云。即故。初後俱是。六故。初後不濫。理同故即。事異故六(文)。
【■備】此約位與理。以釋立名六即之所以也。以事有差別。是故從淺至深。故立六名。以理本無殊。始終不二。故立即名。
△四結勸深知。
是故深識六字。不生上慢。委明即字。不生自屈。可歸可依。思之擇之。略明圓教位竟。
【□註】六種即名。既皆是事理體不二義。是故六即皆具事理兩種三千。故理同故即。理造也。事異故六。事造也。如義書云。修善修惡。事造三千。(六也。理即迷逆。是修惡。名字已去順性。是修善)性善性惡。理造三千。(即也)但即不妨六。六處常即。故得六而復即也。
【■記】此證事理兩種。分對六即。如四明云。緣起三千。為修善修惡。本具三千。為性善性惡。對以六即。與今註同。問。何但約圓說六即耶。答。前三教諸法非即。通雖說即。但是界內。故即名唯圓。然前三教亦可立六即名。藏教真諦為理即。詮真為名字即。外凡為觀行即。內凡為相似即。見道為分真。羅漢為究竟。藏菩薩至道樹下。猶居似位。三十四心。分真究竟。通別兩教。比說可知。然皆淺近。故不說即也。略明圓教竟。
天台四教儀註彙補輔宏記卷九之下
天台四教儀註彙補輔宏記卷十之上
高麗沙門諦觀錄
南天竺沙門蒙潤集註
清比丘性權彙補輔宏記
清三寶弟子錢[、/(、*、)]菴較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