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又仁王般若。明五十一位但無等覺。
【■記】此儀註但引佛經明別教菩薩位行。又有地論。攝大乘論。地持論。十住婆沙論。智論。並釋菩薩地位。如四教義內明。
【■補】五十一位者。仁王偈云。五忍功德妙法門。十四正士能諦了。三賢十聖忍中行。唯佛一人能盡源。十善菩薩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海。是則十地為十。三賢住行向開為三十。并佛兼於十信。則成五十一位。然天台疏中又開出等覺。以釋偈中四字。謂十地為十。住行向及等覺為四。成十四大士。此中無等覺者。據經定位。經云。復次寂滅忍。佛與菩薩同用此忍。入金剛三昧。下忍中行。名為菩薩。上忍中行。名薩婆若。是不立等覺明矣。
故疏中問。諸經有等覺。何故此中不立。答。若依餘經。合有三品。下品十地。中品等覺。上品妙覺。今般若附通。故但論法雲即及佛。而不開等覺也。然大師所開。據寂滅忍分三品耳。故知大師釋義。自在難思也。
△二辨意。
如是諸經增減不同者。界外菩薩。隨機利益。豈是定說。
【□註】然上諸經。隨機明位。雖增減不同。莫非次第故屬別也。
【■記】此等經論。明菩薩位。名數多少不同。斷伏高下亦異。對諸法門明位。不無殊別。所以然者。蓋此既明界內界外生法二身菩薩行位。皆如來方便用四悉檀隨機利物。豈得定說。若不廣尋經論。則便不知同異。偏取定執。空增諍論。即同無目人。而諍上天之日也。故今先列諸經明別位次者宜矣。
△二別依瓔珞列位二。初判科二。初準經明。
然位次周足。莫過瓔珞經。故今依彼略明菩薩歷位斷證之相。
【□註】瓔珞凡聖位足。故今依彼以明別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