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此釋斷正使不能侵習氣也。言習氣者。煩惱殘習也。如乳母衣。久故垢著。以灰淨浣。雖無有垢。垢氣猶在。衣如聖人心。垢如諸煩惱。雖以智水浣。煩惱氣猶在。如難陀。淫習重故。雖得阿羅漢道。於男女大眾中坐。眼先視女眾。而與之言語說法。舍利弗。瞋習重故。聞佛言舍利弗食不淨食。即便吐食。終不復受請。摩訶迦葉。瞋習重故。佛滅度後。集法之時。敕令阿難入突吉羅罪懺悔。而復自牽阿難手出。不共住。言汝漏未盡。
不得以不淨人而集佛法。畢陵伽婆蹉。罵河神為小婢。慢習重也。摩頭婆私咤。或時從衣架踔上樑。或樑至棚。或棚至閣等。掉戲習重也。如是等聖人。雖漏盡。尚有習在。如火焚薪。炭猶存也。
【□註】聲聞位齊此者。輔行六上(七)云。通教二乘。七地已前與菩薩共。名共聲聞。若爾。八地已上。過二乘地。何故亦名共菩薩耶。答。以初名後。從本立名。不同別圓始終別故。
【■記】輔行又問。藏教亦共聲聞。何不立共名。答。三藏教中。雖有三乘。菩薩行遠。始終伏惑永異二乘。故不名共。不聞別理。復非不共。則顯通教菩薩斷盡正使。故與二乘齊。復聞別理。得受別接。共與不共。皆可以說。不同三藏也。
△七明支佛地。
八辟支佛地。更侵習氣。如燒炭成灰。
【□註】緣覺發真無漏。功德力大。故能侵除習氣也。
【■記】侵者損也。習氣未盡。故但言侵之損之。而使之盡也。
【□註】燒炭成灰者。四教義三(十二)引大論云。緣覺智慧力勝。如大火燒木。木然炭盡。餘有灰在。
【■記】經云。譬如窮人。負他錢債。雖債欲畢。餘未畢故。猶繫在獄。而不得脫。聲聞緣覺。亦復如是。以有愛習餘氣。所以不得成菩提也。
△八明菩薩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