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三寶弟子錢[、/(、*、)]菴較訂
天台嫡裔比丘諦閑編科參梓
△三菩薩二。初標人。
次明菩薩位者。
【□註】菩薩。具云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舊翻大道心眾生。亦大道成眾生。新譯云覺有情。以上求佛道。下化眾生故。此菩薩於當教內亦稱大乘。
【■記】此釋菩薩華梵名義也。初示具足梵語。次兩句出舊譯華言。舊翻大道心眾生者。如四教義云。菩提名道。薩埵名心。摩訶言大。是為大道心也。此似約自行翻名也。大道成眾生者。如智論云。菩提。翻佛道。薩埵。翻成眾生。摩訶。翻大。謂此人用諸佛之大道。以成就眾生也。此似約化他翻名也。舊譯者。指秦晉而言。諸經多言菩薩摩訶薩者。什師以天竺語繁。兩句八字標名。故略三存五。合兩為一。云菩薩摩訶薩也。次二句。釋新譯。
然唐譯有三釋。一者。覺。即是菩提之道。有情。即緣慮之情。謂自能覺悟菩提之道。猶有緣慮之情。為對迷眾生故稱覺有情也。二者。覺。即是菩提之行。有情。乃博地眾生。謂此人不但自行諸佛菩提之道。又能開覺一切有情。所謂吾將以斯道。覺斯民。故名覺有情也。三者。覺即所求佛果菩提。有情。即所度大地眾生。謂此人上求佛覺。下化有情。自利利人。故云覺有情。是則約上求下化一義而釋也。又起信疏亦有三釋。一。約境。有所求所度。
覺。即所求佛果菩提。有情。即所度大地眾生。謂此人以智上求佛覺。以悲下化有情。自利利人。故云覺有情。二約心。有覺悟之智。餘情慮之識。謂此人自能覺悟菩提之道。猶有緣慮之情。對全迷眾生。故稱覺有情。三。約能所。有能求所求。覺。即所求菩提之道。有情。即能求佛果之人。故稱覺有情。今則註云上求等者。乃約初義釋也。末句結成。言於當教內亦稱大乘者。謂此菩薩伏惑行因。望於後三。雖不名大乘。若對當教中下二乘。
亦可稱為大乘也。
【□註】然此菩薩。全不斷惑。三祇百劫。伏惑行因。四教義三(六)云。三藏正化二乘。傍化菩薩。若說菩薩斷惑受生。二乘即疑。若結盡而得受生者。諸聲聞人得羅漢果。將不更受生耶。是故不說菩薩斷結受生也。(文)又妙玄五(十二)云。令生事善。故作是說。欲求佛者改惡從善。(文)又四教義三(二)云。雖修性念處。而不斷結。為生三界度眾生故。(文)由教不詮中道應本。故留結惑受生利物。
故三藏菩薩不斷惑明矣(此乃立權則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