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者始離欲界。未至色界。便得涅槃。下者離欲界已。至色界邊。乃得涅槃。又婆沙問。如色界有中般涅槃。欲界亦有耶。答。無。欲界是不定界。多諸過失留難。住本有時。尚難得果。況住中有微劣身耶。然大經言欲界有中般。婆沙云。欲界無中般者不同。何也。蓋經據欲界命終。即受中陰。故云欲界有。論據欲染。必進趣色界。方般涅槃。故云色界有。言雖有別。其義一也。故此中言中有。屬色攝也。
【□註】若至色界。上生餘天。雖有中有。不得論般。為無宿習厭苦力故。如析玄下。
【■記】析玄未詳。
【□註】無色不立中般者。指歸鈔十八云。經云。無色眾生。無有中陰者。毗曇法中說。除四空。餘一切處。定有中陰。以無色界。無處所故(文)。
【■記】此簡明無色。不立中般。然鈔中指論釋經。無色無中陰者。如雜阿毗曇心論言。中陰五者。中陰五陰性有去來。故非雜色。有去來故。欲色界有中陰。非無色界。色非分故。故知無色無中陰。不立中般也。
【■補】淨覺師作彌陀疏。名指歸鈔。無色界無處所者。顯揚論言。欲界居下方。色界居上方。無色界無方處。俱舍明無色界無方處。謂於是處得彼定者。命終即於是處生故。復從彼沒生欲色時。即於是處。中有起故。無色既無方處。命終生彼。當處即是。故無中陰。後來退墮。欲色界時。方有中陰現起。又云此釋四空天無中陰之故。蓋中陰屬色。托胎必假處所。四空天無有色陰。但依空等為處。依報之色。既無。正報之質安有。是故無色界。
無中陰也。
【□註】俱舍明隨於何處。得無色定。於命終時。即生無色。
【■記】此指論明以釋妨難。恐有難言。若無色界無中陰者。當云何知得生無色。故此釋之。以明隨處得定為因。命終即生無色為果。
【□註】圖中引五差者。(指五不還天。因中。有五種差別)謂下。中。上。上勝。上極。輔行六(上三)析玄下(十三)委釋行相。由此五禪。生五淨居。
【■記】此簡明圖引五差。初句標示。次指釋行相。輔行云生五含者。然由修熏禪。有五階差。大品九定。通熏九地。此中唯熏第四禪地。先修得已。更以多念無漏相續現起。從此引生多念有漏。從此復生多念無漏。如是後後漸漸減少。乃至最後二念無漏。次復引生二念有漏。無間復生二念無漏。名熏加行成相。次唯一念無漏。次復唯有一念有漏。無間復生。一念無漏。名根本成。故俱舍云。成由一念雜。言五差者。謂下。中。上。上勝。上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