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大品言。聲聞依四念處行道。菩薩初觀色。乃至一切種智。章章皆爾。故輔行言。此是引證。依經義以明十境。通能覆障。五陰為初故。大品及大般若。凡列法門。皆以五陰為首。五陰。只是念處境耳。
【□註】等諸般若經者。謂等於小品。放光。仁王。天王。文殊問般若等。
【■補】統紀言。大品般若四十卷。按藏經目錄言。摩訶般若三十卷。光讚十卷。龍樹用此本。作智度論百卷。智者依此論。作疏二十卷。今在高麗未至。是知摩訶。光讚。皆即大品也。又統紀曰。若放光金剛等十經。皆晉宋間譯。唐。裝法師始翻出大般若六百卷。當知前十經。皆重翻也。天台諸部所引。正大品中義。是羅什翻。十經者大品。光讚。小品。大明度勝。天王。文殊問。金剛。七部均羅什譯。道行。竺朔譯。新道行。支讖譯。放光。
晉羅義譯。
【■備】統紀十經。仁王不在其列。又統紀曰。四教儀列般若諸經名。總別重出。難於分別。蓋摩訶。即大品。此指摩訶大品重出也。私謂。集註大部六百卷中句。亦係便寫。以六百卷乃唐所出。不須引用也。
五法華涅槃時。
【■記】二乘於般若會。領知法門。故說法華開四時權。顯一乘妙。然有漏網機。及橫來眾。未聞前教。豈解佛乘。更說涅槃。重為捃拾。普令證歸佛慧。故二經同為第五時。
【□註】從經題立時。以此二經同醍醐故。
【■補】妙玄曰。醍醐眾味之後。涅槃稱醍醐。此經名大王膳。故同也。
【□註】具云妙法蓮華經。妙名不可思議。法即十界十如權實之法。蓮華譬上權實法也。
【■記】法華有三本。晉譯。名正法華十卷。秦譯。名妙法蓮華七卷。隋譯。名添品妙法華八卷。今是秦本。妙名不可思議者。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也。十界。謂四聖六凡。蓮華譬者。蓮華。因果同時。喻妙法權實一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