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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天台宗-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清-性权*导航地图-第216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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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四教義問。何不依數人說不淨觀為先。答。今依禪門辨次第也。

  【□註】又諸文專以不淨數息居初者。妙樂六(十)引俱舍云。入道要二門。不淨觀數息。

  【■記】俱舍言。入修要二門。不淨觀息念。貪尋增上者。如次第應修。長行釋曰。正入修門。要者有二。一不淨觀。二持息念。隨於何門。能正入修。如次應知。貪尋增者。謂貪猛盛。數現在前。如是有情。名貪行者。彼觀不淨。能正入修。尋多亂心。名尋行者。彼依息念。能正入修。則知諸文。或以不淨。或以數息為初者。隨病與藥也。

  【□註】析界與念佛互存沒者。四教義二(四)問。此處何不說念佛三昧為五種耶。答。開因緣出界方便代也。界方便。與小乘念佛相同。亦破境界逼迫障(以二世因緣。與界方便。皆破著我。能破雖異。所破是同。故聞二世因緣。以破著我却出界方便。代念佛也。且界方便何以能代念佛耶。故下即釋出云。以界方便能破之相。與念佛所破境界之相是同。以皆不出六界十八界。故念佛破境界逼迫障。界方便亦破也)。

  【■補】此料揀析界與念佛二觀。或用此則廢彼意。今先明四教義。以界方便摧著我。析界者。即分六界十八界相。以顯無我也。四教義答問言。以二世因緣破著我。出界方便。破逼迫障以代念佛。故不用念佛也。是知析界可以摧著我。可以摧逼迫。如今文開。分二世因緣摧著我。用念佛摧逼迫。故不須界方便。可見界方便。退能代二世因緣。進能代念佛。故四教義。四念處。存界方便。而沒念佛。妙玄。止觀。今文。存念佛。而沒界方便也。

又界方便與小乘念佛相同者。以小乘念真空法身。則寂然無為。無六凡境界逼相可得。析界則觀根塵識三。畢竟無體。無十八界我相可得。故言相同也。

  【■備】二世摧著我。念佛摧逼障下。因緣念佛觀中廣解。要知著我重者。專開界方便治。兼治逼障。若逼障重而著我輕者。專開念佛對治。而以因緣中。二世因緣摧著我。則著我攝入因緣觀破。此皆隨所宜也。

  【□註】又四念處一問。此中何不云念佛停心。答。作五度門。則不用。作六度門。則須用。因緣自對等分(性實。斷常。著我。此三皆有。故云等分)念佛對逼迫障(文)。

  【■記】此明念處存界方便。沒念佛意。原註等分。四教義云。愚癡對因緣觀。以一世破性實。二世破果報我。三世破斷常。故言自對等分。

  【■補】此指愚癡為等分。以性實。斷常。著我。三皆愚癡故。作六度用因緣者。以病兼三種。故云等分。必須因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