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進力觀諦。心無間雜。本求道果。未證不休。念力持諦。破邊邪想。不令煩惱之所破壞。定力若成。能破欲界一切諸散。能於諸禪互無妨礙。不同單修根本之相。
【■記】定力若成。不但破欲界散。亦不同上地單修之定。以於諸禪定。互無妨礙故。如輔行云。雖用欲界語法。不礙初禪支林。或住初禪覺觀之法。不礙二禪內淨。或住二禪與喜相應。不礙三禪樂受。或與四禪捨受相應。而能教化一切眾生。縱妨四禪。不妨諸定。妨。謂妨礙。礙。謂遮止。縱有因緣不入四禪。不妨一切禪定自在也。
【■備】辨訛曰。諸禪互無妨礙。此止觀文。彼約圓意。今明藏教。當斟解之。
【□註】慧力。能破一切邪外等慧。能破一切見愛等執。
△六七覺。
六七覺支(念擇進喜輕安定捨)。
【□註】修前不入。由定慧不調。故用七覺均調之。
【■記】念勤。是慧。四足。是定。又得根力。成善破惡。未能入理者。由定慧不調。故以七覺均調之。
【□註】覺。謂覺了。支。謂支分。法界次第中(十四)云。無學實覺。七事能到(文)。
【■記】實覺者。如實覺慧也。法界云。一擇法覺。善能簡別真偽。不謬取諸虗偽法故。二精進覺。善能覺了不謬行無益苦行。常勤心在真法中行故。三喜覺。心得法喜。覺了此喜。不依顛倒法生喜。住真法喜故。四除覺。斷除諸見煩惱時。覺了除諸虗偽。不損真正善根故。五捨覺。善能覺了所捨境。虗偽不實。永不追憶故。六定覺。發諸禪定。覺了諸禪虗偽。不生見愛妄想故。七念覺。善能覺了。常使定慧均平。若心沉念。用擇進喜起之。
若心浮念。用除捨定攝之。調和適中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