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此明通局結歸也。謂約小乘七科。皆唯正道。約大乘七科。正助俱通也。今文言小乘之道品。當以相生之義為正也。
△二別釋詳明二。初標科。
此三十七合為七科。
【■記】準瑜伽雜集。三十七品總有七類。一。對治顛倒道。四念處。二。斷諸懈怠道。四正勤。三。引發神通道。四神足。四現觀方便道。五根。五。親近現觀道。五力。六現觀自體道。七覺分。七。現觀後起道。八正道。故科為七也。
△二列釋七。初念處。
一四念處。一觀身不淨。(色蘊)二觀受是苦。(受蘊)三觀心無常。(識蘊)四觀法無我(想行蘊)。
【□註】四念處一(五)云。四者。數也。念者。觀慧也。處者。境也。今言四者。人於五陰起四倒故。於色。多起淨倒。於受。多起樂倒。於想行。多起我倒。於心。多起常倒。舉四倒。故言四也。若相生次第。應言識受想行色。若麤細次第。應言色行想受識。今從語便。故言身受心法(文)。
【■記】觀慧釋念者。同是別境心所。慧觀由念得住也。論云。身應多觀不淨。受應多觀是苦。心應多觀無常。法應多觀無我。何以故。凡夫未入道時。起四顛倒故。破淨倒。說身念。破樂倒。說受念。破常倒。說心念。破我倒。說法念也。四法次第者。教中論相生。從細至麤。論除滅。自麤至細。今從語便也。
【□註】若迷心不迷色。則數為五陰。若迷色不迷心。則數為十二入。若心色俱迷者。則數為十八界。如婆娑論。俱舍頌云。聚生門種族。是蘊處界義。愚根樂。有三。故說蘊處界(諸有為法和合是聚義。生長門是處義以能生長心心所法。種族。是界義。如一山中。有金銀銅鐵等名多界等補註十三卷十二紙)。
【■記】有為和含是聚義者。是論釋頌。以明蘊義。次引經言。諸所有色。若過現未。若內外麤細。若劣勝遠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色蘊。由此聚義。蘊義得成是也。生長門是處義者。亦論文釋頌。以能生長心心所法一句。是論主釋詞。種族是界義下。亦是論文釋頌。又云。如是一身。或一相續有十八類。諸法種族。名十八界。今以等字該之。已上論文。釋前半頌也。而後半頌。論釋云。所化有情有三品故世尊為說蘊界處三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