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毗曇言。利雖有鈍。此鈍屬利。從利使背上起。利使。如刀口。鈍使。如刀背。鈍使從利使後起。名背上使。
【■備】蟲獸凡夫起我我所者。止觀言。如諸蝡動實不搉理。而舉螯張鬐。怒目自大。底下凡夫。何嘗執見。行住坐臥。恒起我心。故五鈍非無利也。餘解。翻譯名義詳引。
△二約界釋成二。初通示。
此十使。歷三界四諦下增減不同。成八十八。
【□註】四諦下惑。增減不同。前云集諦雖在惑業。今歷四諦者。集是能迷。苦是所迷。又道滅雖是出世間因果。由迷苦集。道滅亦迷。如不識病。亦迷於藥。
【■補】道滅是惑之正主對。既迷苦集。必然道滅亦迷。故亦有惑也。
△二別明二。初欲界。
謂欲界苦十使具足。集滅各七使。除身見。邊見。戒取。道諦八使。除身見。邊見。四諦下合為三十二。
△二上界。
上二界四諦下餘皆如欲界。只於每諦下除嗔使。故一界各有二十八。
【□註】此四諦惑。俱舍頌云。苦下具一切。集滅各除三。道除於二見。上界不行嗔。輔行下五(九)問。四諦下惑。依何理教。增減不同耶。答。依阿毗曇。上界不行嗔。無相害故。有善欲故。性寂靜故。心滋潤故。然止而不行。非能斷也。故法華中蜈蚣喻嗔。通三界。妙樂六(三十二)云。小乘中云。上界無恚。非盡理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