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千為一二禪所覆。中千為一三禪所覆。大千為一四禪所覆。例此。應云千箇初禪為小千。千箇二禪為中千。千箇三禪為大千。小千如千錢。中千如千貫。大千如千箇千貫)。
【■記】此段原註準例舉譬論釋俱舍言。此文易了。總以喻顯也。
(然以十萬為億。則大千有萬億日月而光明經云。百億日月。乃至百億非非想天等者。蓋億有四種。一。十萬為億。中千有十億。大千萬億。二。百萬為億中千有一億。大千有千億。三。千萬為億。大千則有百億。光明據此數也。四。萬萬為億。大千世界但有十億。又復四禪非想唯一。亦言百億者。光明記五七云。以下望上言之耳。又恐翻譯之訛也。以義淨重翻。則無百億非想之言)。
【■記】此段原解。釋違光明經云。若據俱舍釋違。則言大千有萬億日月。光明經云。大千百億日月者。蓋此方黃帝算法。數有三等。謂上中下也。下等數法。十十變之。中等百百變之。上等倍倍變之。今此三千。若以小數。計有萬億。若以中數。計從千百已上。百變之。則有百億也。故華嚴鈔云。若以小數者。小數則下等。十十變也。謂十小千為萬。百小千為億。千小千為中千。已有十億。更一千中千。為一大千。一千中千。即為千箇十億。
故為萬億。若約中數者。謂從千已上。方百百變之。謂百小千。方為一萬。千箇小千為中千。方是十萬。十箇中千。始為百萬。方是一億。既十中千為一億。若千箇中千。則有百億。故知論約下等小數。而言萬億。經據中數。故言百億日月等。
【■補】以下望上言者。因下初禪。有百億須彌等。望上四禪非非想。亦帶言百億也。
(又瑞應經云。三千日月。萬二千天地之中央者。萬即大千謂萬億。二千。即中千小千也。蓋言佛生迦維衛國。是三千世界之中央也)。
【■記】萬即大千下。釋明瑞應經文。
(須知成住壞空。各二十劫。為一大劫。一增一減。為一小劫。於住劫中二十增減。每一增減。有小三災。壞於有情住劫盡時。乃有大三災。壞於世界。經二十劫。空劫成劫。各二十劫。並約住劫數量而論)。
【■記】此釋第八句頌。
【■補】成住壞空。大中小劫。大小三災。統紀詳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