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此於判釋。而分三別。以能屬人。以所屬法。以時教屬儀。欲後學臨文暸然也。
【□註】蓋天台準法華意。判釋諸經。如籤文云。判釋準乎部教。部教之義。唯在法華。
【■備】大師親證法華三昧。故準法華釋定諸經。如五時。化儀四教中。處處引用信解品中語是也。節義曰。釋籤。無判釋準乎部教之文。但法法皆有此意。如境妙中言。若不約教。不知教妙。若不約部。不知部妙等意。略撮於此耳。
【□註】判。謂剖判。釋謂解釋。
【■備】化儀乃總綱。宣剖判。化法乃方法。宜解釋。
【□註】妙樂云。頓等。是此宗判教之大綱。藏等。是一家釋義之綱目。
【■記】大綱乃目之總處。故喻化儀。以定一化總教。網目乃網之別眼。故喻化法。以釋諸經別義。
【□註】如以化儀。判華嚴為頓。以化法別圓解釋。乃至判法華為非頓非漸。以純圓獨妙解釋。
【■備】五時判釋詳解見下。
【■記】下文詳釋時教。文義散廣。故總示之。
【□註】東流者。佛法自西而流東也。
【■記】漢。明帝時。摩騰。竺法闌。始來震旦。由是佛法廣流東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