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二十五有者。四洲四惡趣。六欲并梵天。四禪四空處。無想五那含。(四洲。四趣。成八。六欲天。并梵天。成十五。四禪。四空處。成二十三。無想天。及那含天。成二十五)。
【□註】輔行一下(二十一)云。因果不忘。故名為有(文)。
【■記】此總明為有也。如經言。無我無作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忘。是則稱理。固無作受。據事。因果灼然。所謂三界之內。因之與果。如影隨形。如聲逐響。毫無差忒。因果不忘。故謂之有。
【□註】略云三有。欲色無色。或云九有。三界分九地故。
【■記】此略明為有也。言九地者。欲界。五趣雜居地。色界。初禪。離生喜樂地。二禪。定生喜樂地。三禪。離喜妙樂地。四禪。捨念清淨地。無色界。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非想處地。是為三界分九地也。解見法數。
【□註】國土。名依報。五陰假名。是正報。即苦諦之體。
【■備】國土。外四大。五陰。內四大。內外皆苦體也。
【□註】四洲。水中可居曰洲。
【■記】如下人道中解。
【□註】四惡趣。三途加修羅。以修羅一日一夜三時受(苦故)。
【■備】辨訛曰。三時受苦。准經應是閻羅。非修羅也。存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