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宜通五時入道。則通五時應之。宜別五時入道。則別五時應之。
【□註】但於通中。有文通義通。若文通者。如結集經家。乃取部類相從之文。收通歸別。如時長華嚴。方等陀羅尼等。是也。若義通者。如蓮華藏海。通至涅槃之後。與夫日若垂沒。餘輝峻嶺等。是也。此則不可收歸於別也。
【■記】文通。謂文類相從。故可收歸於別。若義通。乃他部明華嚴義。不可收歸於別也。
【■備】辨訛曰。時長二字。應改後分。
【□註】然非別五時。無以見如來說法次第。非通五時。無以見教法融通。
【■記】此結判五時須開通別可解。
天台四教儀註彙補輔宏記卷二之下
天台四教儀註彙補輔宏記卷三之上
高麗沙門諦觀錄
南天竺沙門蒙潤集註
清比丘性權彙補輔宏記
清三寶弟子錢[、/(、*、)]菴較訂
天台嫡裔比丘諦閑編科參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