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最鈍根。妙玄十(廿四)云。自有一人歷五味。如小乘根性於頓如乳。三藏如酪。乃至醍醐。方得究竟。(文)即最鈍根性也。
△二中根。
其次者。或經一二三四。
【□註】其次者。妙玄十(廿四)云。自有利根菩薩。未入位聲聞。或於三藏中見性。是歷二味。自有方等中見性。是歷三味。般若中見性。是歷四味。(文)據此。則一味不得入。至於二味。乃至三味不得入。至於四味。皆名次根也。
【■補】此釋次根不定也。未入位者。未入四果定性根性。大小未定也。若入聲聞定性正位。是不能發三菩提心。何以故。以與生死作障隔故。謂二乘滅智灰身。永斷生死。不能復入生死益物也。既未入位。或於藏等密聞圓常而見性也。
△三上根。
其上達根性。味味得入法界實相。何必須待法華開會。
【□註】上達根性。妙玄十(廿四)云。自有一人稟一味。如華嚴純一根性。即得醍醐。不歷五味也。大經云。雪山有草。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得醍醐。(文)即上達根性也。前四時中。鹿苑密入。餘皆顯入。故云味味得入。於法華中。但論增道也。
【■記】此釋味味得入者。謂鹿苑。有八萬諸天。聞轉生滅法輪。密證無生法忍。是為密入。若華嚴方等般若時。皆是顯入。來今法華會中。不謂顯入密入。但論增道損生也。
【□註】法界實相。一體異名。上有味味之言。故重云耳。若輔行云實相。是別理。法界。是圓理。據大經。十千菩薩。得一生實相。(初地同住)是接入別。五千菩薩。得二生法界。(圓教二住)是接入圓。以教判文。理還不異。
【■記】此料揀法界實相。名異體同。次釋重舉意。謂由上文有味味之言。為欲對之。故重云法界實相。二名耳。若輔行下。一段文。乃玉師約義引文。而為點示。非輔行之全文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