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辨足數者
既許小乘懺重遮罪若滅復本清淨還足大僧數否若云足數輔行乃云況寶梁誠制足數無文若云不許下文又云南山行儀亦用此文若準此意足數可矣或曰作法懺成未有表照不可足數取相懺成臂有罪滅兩字為證故可足數或曰西土大小分途不可足數此方雙弘大小故可通容今謂不然應知所犯重人雖通懺悔其罪若滅但為學悔沙彌秖於眾僧下坐故云寶梁誠制足數無文若下文又云足數可矣者以由南山行儀明犯重人不許足數若欲足數須依虗空藏經懺悔若於夢中若坐禪中見
奇異相或以摩尼珠印行者臂上作罪滅字若得此相還入僧中如法說戒方可足數故荊溪云若準此意足數可矣但南山小乘教門不許懺重乃以足數此乃專依大乘懺法方可足數大小義別不可混然故上斥云安用大教懺夷以足小乘僧數上下一貫實不相違。
三辨定業者
今來定業還通懺否若通懺者華嚴經云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忘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若不可懺光明懺悔云所有業障皆悉消除又觀音懺云即破業障現前見佛然此之意亦多異說今直伸之應知若應親機疎或機應俱疎是故定業決不可懺若機親應疎機應俱親感應道交所以定業即通懺悔如玅樂云若其機感厚則定業亦能轉據此明文定業通懺其義顯矣若今釋迦有九惱者是為果上作利生本欲令眾生不敢造業如輔行云縱至果位廣償作利物因豈同於違且沈三趣此文照之不可
異說。
四釋疑妨
問若謂小乘雖通懺遮不可足數者付法藏傳那云滅重罪已時人號為清淨律師豈不足數。
答由證果故既有證驗足數無妨如彼傳云闍夜那為嫂送食比丘因此即犯重罪化作火坑令入懺悔說法罪滅得阿羅漢時人號為清淨律師既證果已入大僧數於理無咎若未證果但為學悔決不可容足大僧數耳。
所聞法體
經中首初如是兩字科家謂之所聞法體以由聖人所說之法皆是阿難所聞體有當體所依自來異論多轍今欲指歸一揆粗分四意伸之初來意次會異三正途四料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