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聲普聞。寧為小乎。
【科】故法華經云。我等今者。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
文出信解品也。
【科】西方亦爾。雖有小乘。並真聲聞。故無譏嫌等過也。
願文曰。國中人天。乃至聞有不善名者不取正覺。不善名已無。況有體乎。故有等之言也。
【科】第十一會。釋三階行者。五種小疑。
三階佛法。信行禪師之所立。集錄所述也。斯乃主於佛宗。亦萬衢之一術焉耳。隋之初。佛滅後。一千五百三十四年。盛行於世。開皇未歲。勑斷不行。事見于續高僧傳。凡立三階佛法。成其三義。一依時。二約處。三准人。依時者。滅後一千年前。猶用一二階法。於中五百已前。屬第一階。一千年間。屬第二階。一千已後。總屬第三。然以正像末三時。經論有異說。而建立三階。亦自異說。詳按彼錄。多千年後。以為第三。是准正法千年之說。
而像法已後。以為第三階之時也。或復一千五百年後。以為第三。是據正法五百說。而末法已後。為第三階也。或單五百後。即為第三是依正法五百年說。像法已後。為第三階也。約處者。淨土即是第一階。一乘世界國無濁故。純說一乘。一乘即是第一階法。故以為第一階處。娑婆穢土。即第二階。三乘世界。有是五濁。分一說三。三乘即是第二階法。故以為第二階處。亦是破戒壞見之處。戒見俱破第三階相。故亦為第三階處。准人者。第一階人。
有其兩種。一者。莫問一切凡聖。戒見俱具。正見成就。一切利根。一乘機根。諸佛菩薩。二者。莫問一切破戒。一種皆悉不壞正見。利根凡夫。一切一乘根機菩薩。雖有兩種。而唯最上利根。一乘根機而已。第二階中。雖亦有名一乘者。而猶是不出三乘之中也。第二階機。亦有二類。一者。莫問一切凡聖大乘小乘。皆悉一種戒見不破。正見成就之眾生也。二者。莫問大乘小乘。皆悉破戒不破見之凡夫。眾生雖有二類。而並利根正見。
成就三乘機類也。第三階者。集錄之中。引文極廣。詳察。唯是有彼戒見俱破。顛倒一切一種眾生。屬第三階之機矣。若約時論。則雖如此。而就人論。則在世及五百年前。亦容通有第三階機。一千年後。亦容通有一二階機。又娑婆機雖是第三。而就人論。則亦有二。餘之通局。准之知焉。廣如集。錄說也。
【科】第一疑曰。眾生流浪。苦事悉經。推究此因。皆由起邪三毒。今者專心念佛。願往西方。邪毒轉增。豈非倒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