讚曰。師與余知交最久。余嘗斷師必生西生。何以知之。葢師具三真。謂真解脫。真乾淨。真精進故也。然雖言之。尚未有驗。丁未冬。一元師從吳地來。述其坐化之事。因喜曰。余言驗矣。
聖眼上人往生傳
師諱明德。海寧人。俗姓馬。四歲出家梵天寺。十六剃髮。自幼性情孤僻。不好世務。唯讀書吟詠。所居一室。蕭然無長物。年三十六。將往律堂求戒。忽得喘疾。遂不起。有徒孫一葦延余及數友在寺結社。開淨業堂。堂之左即師臥室。日聞鐘魚念佛之聲。恒默隨之。逮病篤。自知時至。乃命徒孫延眾師至牀前。高聲念佛。少頃命止之。向余曰。願師為我開示。余告曰。汝當盡捨萬緣。一心念佛。萬劫死生。只今脫去急宜著力。師遂同眾念佛。
復發四宏誓願。語極懇切。至夜分。佛聲方畢。纔舉觀音聖號。即轉身張目而逝。時雍正七年臘月二十六日也讚曰。昔東坡臨終。徑山禪師告曰。端明莫忘西方。坡曰。西方不無。但箇裏用力不得。今師乃能用力如此。可不謂難乎。人皆謂師年方強壯。有志未遂而死。莫不惜之。豈知一生淨土。無志不遂。無願不獲。非唯不應惜。實所當賀。嗚呼。賢矣哉。
念佛規約(并引)
夫生死海深。非念佛莫能濟度。菩提路遠。非淨土孰可依憑。然苟非精進。念佛無自成功。未得一心。淨土何由可到。今則三七為期。六時無間。四方善友俱集。一時勝會宏開。第恐懈怠易生。精勤難致。若無約束。何以策我身心。不有規模。何以生他敬信。謹酌事宜。略陳條列如左。
五更聞鐘聲。一齊下單。洗面後齊集大殿念佛。無得晏臥不起。避懶偷安。 明相既出。即用粥。粥後嚼楊枝畢。即入堂持佛名。候一寸香過。起身經行。打大木魚。至香餘一寸。即歸位坐。默然而止。少頃用茶畢。打小魚子兩下。方可起身抽解。 粥後三枝香。用小食。四枝香。用午飯。尅定時候。不宜錯誤。 坐香過一寸。二人起身行旛巡香。少頃。鳴魚引磬二人亦起身巡香。有昏沈者。即持旛與之。令其行香執旛遺睡。如是展轉。
遞相警策。至香餘一寸。魚磬二人先歸本位。次行旛者至佛前問訊收旛。然後各歸本位。 佐食菜蔬。以四菜一湯為準。 午飯後六枝香。用晚粥。明相既沒。念佛六枝香。俟第六枝香將半。即向上長跪。稱觀音勢至清淨海眾。各滿百聲。誦少淨土文。禮佛十二拜。歸單養息。餘日例此至第七夜誦西方發願方。禮佛四十八拜。餘日二七亦例此。 臨睡入觀。稱佛千聲。即默念佛名而臥。 經行趺坐時。睡眠時。及大小便利時。不宜雜話。
坐香。過二寸香不歸堂者。即移蒲團在佛前。跪香一枝。 昏沈時行旛至。不起身者。跪香一枝。 不得出外閒游。歸寮養息。及交頭接耳。雜話戲笑。有犯者跪香一枝。 會中有老病者。自應方便隨順。不拘常例。或隨喜念佛。暫來即去者。亦不在此例。 設有病緣。當告假不得隨意自便。 眾中或有去就乖角。語言相爭。攬羣亂眾者。即移單出堂。 每一七完。養息半日。或靜坐。或睡眠。俱默念佛名。切忌閒游雜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