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先事戒。而後及理。所以者何。理戒深玄。苟非其人。執理廢事。為害滋廣。今即事即理。即偏即圓。睟盤具列。存乎其人焉耳。
(還)謹按發隱盡理之說。兼通乎三業。而不拘拘於口腹之微。極言其悖道。而不瑣瑣於飲食之末。蓮師之得於梵網者。淵乎深哉。
攷證
法喜
阿彌陀經鈔云。阿含唯識等。說出世五食。一禪悅。二願。三念。四解脫。五法喜。謂禪定資神。輕安適悅。即為食義。願力持法。法身增長。即為食義。念力明記。聖道現前。即為食義。解脫除障。居然資益。即為食義。法喜內充。極喜樂故。即為食義。皆自性真如無盡之理。而為食也。
睟盤
性理通書云。睟盤示兒。今人生兒及期。則以眾物聚於盤中。隨兒自取。名曰睟盤也。
論不食肉
梵網經曰。若佛子故食肉。一切眾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
戒疏發隱曰。見而捨去。如鷗去海翁之機。鴿搖羅漢之影。微細如斯。重可知矣。問。經稱食肉之人。入於山林。虎狼獅子皆來集會。今云一切眾生見而捨去者何。答。捨去者。驚其殺心而遠離也。來集者。臭其同氣而相求也。或去或來。皆惡因緣也。一切菩薩者。從初發心以至位滿。皆不得食肉也。今人有得少知見。便謂逆行無礙。恣意食啖。厥罪可勝言哉。問。蠶之害亦慘矣。梵網經制食肉。不制衣帛者何。答。文互見故。煑繭斷命。
十重殺中攝。鑊湯繅車。殺具中攝。為利資身。邪命自活中攝。而首楞嚴經亦禁綿絹。是知僧號衲子。士稱布衣。無待論矣。若夫王臣。則惡衣服。美黻冕。自有古人之成訓在。

